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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才能提高政协民主监督的实际成效

http://www.ybhgdq.com 来源: 日期:2008-5-20 17:22:00

汪桂福

 

    民主监督是人民政协的三项主要职能之一。当前,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推进,如何加强政协民主监督工作,已经成为新形势发展的迫切要求,也是地方政协充分发挥优势,切实履行职能的热点、难点问题,值得我们重视和研究探讨。本文就此谈点初浅的认识和体会。
    一、认识政协民主监督的现状和问题
   长期以来,中共中央十分关心和重视人民政协工作,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下,各级政协对加大民主监督力度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和实践,取得了可喜的成绩。民主监督的意识有所增强,民主监督的内容得以拓展,民主监督的形式不断创新,民主监督的社会影响更加扩大,民主监督的作用日益明显,对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但从宏观上看,就当前政协履行职能的总体情况而言,民主监督相对于政治协商、参政议政职能来说,仍然是一个薄弱环节,与时代的要求和人民的期望存在着一定的差距。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民主监督的措施不力,困难较大。各地政协普遍反映,对重大决策因协商不正常而没有办法实施监督,对热点问题因有顾虑而没有胆魄实施监督,对社会上存在的大量问题因时间精力所限而无力实施监督,从而使政协民主监督显得不够有力,并出现“几易几难”的现象,即提建议容易,作批评难;反映意见容易,意见反馈难;事后监督容易,事前监督难;监督一般事情容易,监督重大事情难;监督基层单位容易,监督上级单位难;监督一般干部容易,监督领导干部难,特别是监督高级领导干部难等等。
   二是民主监督的效果不够明显。民主监督工作的成果不能得到有效转化,政协委员提出的许多正确的批评意见和建议未引起党政机关和领导应有的重视,或者是表面重视、实际轻视,口头重视、行动轻视,抽象重视、具体轻视,未被真正接受,产生不了应有的效果。不少地方委员特约监督员工作不够到位,聘请不规范,活动安排少,监督流于形式,没有真正发挥其应有的作用。有些监督工作半途而废,不彻底,难以见效。
   三是民主监督区域之间进展不平衡。从当前的实际情况来看,不论是政协自身的思想认识、积极性、责任心,还是党政机关和领导的态度,以及监督的实效,都很不平衡。有的地方“书记”较开明,“政府领导”有情面,民主监督氛围较浓,效果明显,社会影响也较大。而另一些地方,民主监督却显得苍白无力。
    造成上述问题的原因,分析起来主要有四个方面:
   一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民主政治建设需要一个相当长的探索、发展过程。由于民主是历史的、相对的、具体的,必然要受到一定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条件的制约。我国目前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经济还不够发达,文化事业仍比较落后,国民总体受教育程度还较低,特别是封建残余思想、封建家长制作风等还影响着人们的思想和行为,民主监督的社会氛围尚未真正形成。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社会经济成份、组织形式、就业方式、利益关系和分配方式多样化已充分显现出来,这就在客观上要求加强民主监督,同时也增加了民主监督的复杂性,给政协民主监督带来了思想上和手段上的新课题。
    二是对政协民主监督的认识不到位。从政协自身来看,部分政协领导和政协委员对民主监督认识有偏差,责任心不强。有的认为民主监督这种“软监督”作用不大,因而缺乏热情;有的对民主监督的艰难性缺乏充分认识,期望值过高,监督愿望无法实现,便失去信心,影响继续实施监督的积极性;有的怕“越位”,“添乱”,顾虑重重而不敢大胆监督;有的怕监督惹事,引火烧身,“回避问题、息事宁人”而放弃监督;从少数党政领导机关来看,主要是少数领导干部的民主监督意识不强,接受民主监督的自觉性不高。有的认为有人大、纪检和监察部门的监督就够了,政协民主监督“可有可无”;有的认为政协民主监督增加了工作环节,影响工作效率,是“无事找事”,潜意识中有抵触情绪,不愿或讨厌接受政协民主监督,缺乏诚意和耐心;有的听不得逆耳之言,因而对政协委员提出的批评意见敷衍塞责,应付了事。有的虽然对民主监督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有所认识,但更愿对他人实施民主监督,自身接受民主监督的自觉性不强。
    三是民主监督的制约机制和保障手段还不健全。目前政协民主监督仅仅在政协章程及有关文件上得到原则性体现,没有配套的措施和必要的程序,在具体操作上存在较大的随意性,在一定程度上靠“书记”的开明和“政府领导”的情面。有的地方政协及政协委员缺乏必要的知情权,参与程度低,无从实施民主监督。有的地方政协委员的民主权利得不到保障,履行监督职责时受到不公正的对待。
    二、推进政协民主监督工作的实践
    当前,我国正处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的发展阶段。新形势新任务要求人民政协必须知难而进,破解民主监督工作薄弱的问题,加大民主监督的力度,使民主监督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为实现新阶段宏伟目标发挥作用。
   近几年,我县政协在努力探索政协民主监督方面作一些有益的实践,依据《中国政协章程》和党的有关规定以及组织保证,运用政协组织的整体力量为我县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发展做一些有益的工作。
   一是运用政协常委会的力量来开展工作。政协常委会不是为开会而开会,而是带着考察事物、分析原因、解决问题来开会。比如,浙江青鸟集团在我县承包晓起、汪口等景点时,迟迟不能按规划和合同来开发和建设。县政协常委就把会场设在这个景点,实地考察,分析原因,寻找解决问题的途径,最后迫使青鸟集团退出了经营权。
   二是利用提案这一有效形式积极参与民主监督。既做到重视会议提案,也不忽视会后提案;既对一般提案认真督查,也重视重点提案由主席领衔督查。比如,对我县星江河的治理,提案较多,引起县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县委书记亲自抓了星江河的治理工作,使星江河有一汪清水呈送给国内外的游客。再比如我县保护森林的问题,提案很多,各方人士对此颇多议论。也引起了县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不但下决心关闭了迈尔泰中纤板厂,而且在全县范围内兴起了打击森林犯罪,保护生态环境的行动,使我县森林保护更趋向于好的方面发展。
    三是积极与有关部门协商,形成有效的监督制度。这得益于上级领导和有关部门对民主进程的高度重视和有效实施。比如条管部门,行业部门就有每年需要政协签予意见的反馈情况,特别是行风、政风的整改过程当中更是重视政协的意见,这就使政协的权力能够在社会的事务当中发挥作用,也使得社会的公允权力能执于人民政协的监督之中。还有政协与公、检、法、司以及政府的有关部门建立工作联系制度。法院聘请政协委员担任监督员等都使政协的民主监督起到一定的作用。
    三、对政协民主监督工作的展望
   加强政协民主监督工作,必须思想认识到位。赋予人民政协以民主监督职能,是我们党总结历史经验教训,为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保证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兴旺发达而采取的战略举措。它是《宪法》赋予的权利,我国基本政治制度赋予的重要职责,《政协章程》规定的任务。开展民主监督工作不是可做可不做,而是必须尽职尽责地去做,“居此位,谋此政”。离开了履行主要职能,政协就失去存在和发展的意义。那种认为政协的民主监督可有可无、无所作为的认识是不对的;夸大它的作用,忽视政治体制改革的渐进过程,想“孤军深入”也是不实际的。实践表明,切实有效地开展民主监督工作,有利于提高中国共产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有利于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密切联系群众;有利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保证国家长治久安;有利于树立政协的良好形象,扩大政协的影响。我们要充分认识民主监督的重要性、必要性和长期性,在思想上形成共识,增强履行民主监督职能的责任感、使命感。
   加强政协民主监督工作,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争取多方支持和配合。中国共产党是领导我们事业的核心力量,是人民政协事业的开拓者和领导者。只有坚持党的领导,民主监督才能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各级政协要主动争取党委的领导,根据党委的指示开展民主监督。重要的民主监督工作要主动向党委请示汇报,听取指示;对监督进展情况和遇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反映。对重要的意见、建议或经验,要及时报送党委,使民主监督置于党委的领导之下,得到党委的认同和支持。各级党委要切实把政协的民主监督作为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采取有力措施,支持政协开展民主监督,主动给政协交任务,及时帮助政协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级政府要从实际出发,制定具体措施,积极支持政协履行职能,自觉接受政协的民主监督。同时,政协要主动加强与人大、纪检、审计、信访和新闻等部门的联系,及时提供情况、交流材料、反馈信息,理顺上上下下、方方面面的关系,共同构建社会大监督网络,使政协的民主监督与法律监督、党内监督、行政监督、舆论监督等密切配合,努力形成“党委重视、政府支持、政协主动、部门配合”的民主监督工作良好格局,为履行民主监督职能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切实推进政协的民主监督工作。
   加强政协民主监督工作,必须摆正位置,选准角度,把握重点,力求实效。一些地方政协的实践表明,摆正位置,选准角度,是履行民主监督职能的关键。一是要摆正位置,敢于监督。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现代化建设,维护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是当前的大局。政协要自觉树立大局意识,找准在大局中所处的位置,围绕大局履行好职能。只要是有利于大局的事,只要是党的方针、政策明确规定了的,符合广大人民群众愿望和要求的,而且政协有条件能够做到的,就应当大胆探索,积极去做。要善于从大局出发观察和判断问题,敢于讲真话、建诤言、献良策,不怕得罪人、伤感情,不怕被扣帽子、抓辫子、打棍子,不怕丢“乌纱帽”。二是要选准角度,突出重点。要找准发挥政协优势的结合点,选择当地改革开放和三个文明建设及民主法制建设中带有全局性的重大问题、党政工作中的难点问题、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民主监督。如,加强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的实施及重大方针政策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加强对经济领域的监督,加强对精神领域的监督,加强对行业不正之风的监督,使民主监督工作贴近时代、贴近中心、贴近群众。三是要把握适度,善于监督。监督既要积极稳妥,又要量力而行,切实把握好“度”,做到“五个不”:不设想靠权力去监督;不随心所欲,什么都监督;不站在对立面的角度去看问题、挑毛病和指责;不借题发牢骚,泄怨气;不操之过急,强求党委、政府采纳意见建议或直接参与实施。四是要深入调研,力求实效。深入搞好调研,是民主监督能否取得实效的关键。角度选好了,课题选准了,就要组织人力开展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广泛收集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力求使所提意见、批评和建议,符合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符合本地区的客观实际,不表面、不笼统、不绕弯、不回避,做到有理、有据、有力,有针对性、可行性和操作性,使政协的民主监督真正做到“监”到点子上,“督”到关键处,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作者系上饶市政协委员、婺源县政协副主席、县林业局副局长;本文获全市政协民主监督理论研讨会三等奖) 

责任编辑:四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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