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重点提案办理工作开展民主评议的
方 案
为进一步推动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切实提高提案办理质量,使政协提案在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根据市政协二届五次会议精神,经研究,决定对2010年度重点提案承办单位的提案办理工作进行民主评议。为使该项工作有序、高效开展,特制定以下方案:
一、评议目的
根据市委、市政府、市政协领导对办理工作提出的要求,《市政协提案工作条例》以及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政协办公厅关于办理政协提案的意见〉的通知》的精神,按照《市政协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协提案和信息办理工作的意见》的要求,通过组织开展对承办单位提案办理工作的民主评议,总结经验,改进工作,推动提高承办单位提案办理质量,提升政协提案工作整体质量和水平。
二、评议内容
(一)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市政协有关提案办理工作文件的情况。
(二)领导班子对提案办理工作的重视程度,建立健全提案办理工作制度、工作机制、承办机构的情况,以及按规定的要求、程序、时限答复提案的情况。
(三)采纳和落实提案中意见和建议,并以提案办理为契机,推进单位和部门工作的情况。
(四)在提案办理过程中开展调查研究、与提案者协商沟通的情况,以及提案者对办理结果的反馈情况。
三、评议对象
2010年市政府系统重点提案承办单位:信州区政府、市农业局、市旅游局、市交通局、市教育局、市农办、市环保局、市规划局、市林业局、市质监局、市商务局、市水利局、市卫生局、市工商局、市城管局、市财政局、市房管局、市物价局共18个单位。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民主评议工作的指导和协调,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市政协成立民主评议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政协主席熊良华担任,副组长由市政协副主席胡开亮担任,成员由政协各专委会负责人、各民主党派市委会、市工商联代表、有关政协委员(主要为提案者)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市政协提案委主任郝梅英兼任,提案委办公室主任潘欣任副主任。邀请市政府办公厅分管领导和督查处负责人共同参与评议工作。
五、评议步骤
(一)部署动员阶段
市政协提案委与市政府办公厅有关负责人召开评议工作协商会议,商定具体方案,由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协办公厅联合行文,向承办单位下发《关于对2010年度政协重点提案办理工作进行民主评议的通知》,各相关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及时做好基础工作。
(二)检查评估阶段
1、承办单位在认真总结提案办理工作的基础上准备好自评材料和表格,于7月15日前交市政府办公厅督查处、市政协提案办各1份。
2、7月中旬开始,市政协民主评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与市政府办公厅组成2个检查评议组,走访重点提案承办单位,采取现场督查、听取汇报、进行测评等方式对提案办理工作进行检查。
3、开展专题视察,由市政协主席会议组成人员和部分委员、提案人视察相关承办单位和相关项目(具体方案另定)。
4、民主评议办公室汇集评议资料,提出评议报告,向民主评议工作领导小组汇报。
(三)民主评议阶段
1、市政协常委会听取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提案办理工作情况的通报和民主评议领导小组对重点提案承办单位评议情况的汇报。
2、市政协常委依照评议内容通过填写《民主评议测评表》对提案承办单位进行无记名问卷评议。
(四)评议反馈阶段
向被评议单位反馈评议意见。被评议单位根据评议意见进行体案办理的整改工作,并将整改情况或说明意见反馈至市政府办公厅和市政协办公厅。
(五)评议总结阶段
民主评议工作组起草民主评议报告,呈报市政协主席会议审议,并以市政协办公厅的名义送市政府办公厅及提案各承办单位,并向新闻媒体公布。
附1: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检查评估表
附2:民主评议测评表
附1:
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检查评估表
单位: 总分:100分
检查评估内容 |
标准分值 |
检查简要情况 |
检查组评估分 |
组织
机构 |
1、有分管领导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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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有具体承办人员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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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有工作制度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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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机构和制度形成文件或上墙公布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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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
办理 |
1、将政协提案工作纳入本单位重要议事日程,并在班子会上研究办理措施。(有会议记录)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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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要领导亲自抓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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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分管领导具体抓,有专人负责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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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按程序办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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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完毕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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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提案办理成效明显,产生了实际效果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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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提案委员和群众满意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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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办理结果得到市领导肯定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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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因条件所限一时不能解决的,列入计划 |
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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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实事求是地向提案者说明情况,解释清楚,提案人认可或满意 |
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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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邀请提案者协商或现场办案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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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回复 |
1、本单位红头文件打印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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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有主要领导签发和加盖公章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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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按规定格式行文,措词用语恰当,态度诚恳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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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直接寄送提案者、市政协提案委员会,并按隶属关系报送市委、市政府办公厅(以上各项各1分)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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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附寄《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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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档及其它 |
1、对提案原件、答复件、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及有关办理的文件资料等进行了存档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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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涉及两个以上单位会同办理的,无论是主办单位还是协办单位都相互配合,主动协商办理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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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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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符合上述设项的给满分;不符合的不给分。
2、对提案者反馈办理结果不满意的,且不认真重办的倒扣20分。
3、对提案者故意刁难、打击报复的倒扣20分。
检查组成员签名:
附件2:
民主评议测评表
被评议单位 |
优秀 |
合格 |
不合格 |
建议改正的具体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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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说明:填写人在其被评议单位后相应的等级栏内画上“〇”,确定为不合格的可在右侧填写具体意见。
(责任编辑:潘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