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四届二次会议以来,共收到提案262件,其中,会议期间收到大会提案230件,会后收到平时提案32件。提案委员会对大会提案进行了初步审查,并向全体会议提交了初步审查情况的报告。全体会议闭会后,提案委员会于3月15日召开复审会议,对大会提案和平时提案进行了再审立案工作,立案审查依据《政协上饶市委员会提案工作条例》以及《政协上饶市委员会提案审查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既遵循提案审查标准,严把立案质量关,又充分尊重提案者的民主权利,保护其运用提案履行职责的热情和积极性。立案情况如下:
一、立案233件。按提案主体分,委员个人及联名提案219件,占94%;各民主党派市委会、市工商联及政协专门委员会提案14件,占6%。按提案内容分,经济建设方面62件,占26.6%;政治建设方面15件,占6.4%;文化建设方面53件,占22.7%;社会建设方面35件,占15.1%;生态文明建设方面68件,占29.2%。
二、不予立案29件。其中,转为社情民意信息的6件,
属于单纯为某单位解决具体问题的7件,不属于本市党政工作范围或超出市级权限的2件,内容空泛繁杂、没有具体建议或不符合一事一案的14件。
立案提案将于3月底至4月初完成交办,自交办之日起三个月内办复。提案者可登陆“上饶市政协提案在线管理系统”查询了解提案立案和办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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