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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政协民主监督工作“三要三不要”

http://www.ybhgdq.com 来源: 日期:2017/4/14 15:34:00

作者:徐有林


  《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工作的意见》是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工作的专门文件,为新形势下政协民主监督提供了基本遵循。《意见》充分反映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人民政协的高度重视和强化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坚强决心,明确回答了新形势下人民政协民主监督是什么、监督什么、怎么监督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工作是一项艰巨的任务,如何切实抓好《意见》的贯彻落实、推动民主监督创新发展,笔者认为应做到“三要三不要”:

  一、要明确定性,不要错位

  《意见》明确指出,政协民主监督是协商式监督。政协不是国家权力机关,政协的民主监督与党内的纪律监督、人大的法律监督、政府的行政监督、司法机关的监督不同,不是权力性监督。但它与一般的社会监督又不同,它既有体制性的属性,又不具强制力,是一种建立在我国基本政治制度和政治体制框架基础之上的、具有很强的政治约束力和社会影响力的监督。

  政协囊括了社会上各个阶层和群体的代表性人士,联系广泛、智力密集,可以发现经济社会发展中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政协开展民主监督要坚持坦诚沟通,既畅所欲言又遵章守法,监督所提的意见建议不求说了算、但求说得对,要站在全局的高度、综合的层面,要有理性而不臆断,符合客观规律,符合现实和可能,不超越历史阶段,不脱离国情省情;要有节制而不偏执,敢于讲真话,敢于讲逆耳之言,但要恰如其分、恰到好处,不能无限上纲上线,说过头的话、绝对的话;要有干货而不大而化之,增强批评意见的针对性、可操作性和有效性,不泛泛而谈。

  二、要把握重点,不要缺位

  政协民主监督工作要坚持党的领导,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展开。政协民主监督的内容,包括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实施情况,党和国家大政方针、重大改革举措、重要决策部署贯彻执行情况,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解决落实情况,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遵纪守法、加强作风建设、密切联系群众、开展反腐倡廉等情况。大到中央大政方针的贯彻实施,小到具体部门的工作作风,都是政协民主监督的内容,领域之广、范围之大、内容之多,可以说是党纪监督、法律监督、行政监督和司法监督的有益补充。

  但在实际工作中,政协监督不可能做到面面俱到,而是要突出重点,聚焦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聚焦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坚持问题导向,深入调查研究,实事求是反映情况,认真负责开展批评,努力提出务实建议,确保监督聚焦关键内容和环节。开展民主监督时要切实搞好六个结合:一是把民主监督与支持党委、政府工作结合起来;二是把民主监督与政治协商和参政议政结合起来;三是把民主监督与政协的重大视察调研结合起来;四是把民主监督与反映社情民意、拓宽民主监督渠道结合起来;五是把民主监督与支持部门工作,帮助解决实际问题,改进工作结合起来;六是把民主监督与解决社会热点、难点问题,维护社会稳定结合起来。

  换届以来,上饶市政协在监督内容的把握上注意突出重点,紧紧围绕市委提出的“决胜全面小康、打造大美上饶”目标任务等开展监督性视察,推动了相关工作改进和政策出台。

  三、要规范程序,不要越位

  民主监督是一项政策性、原则性、敏感性较强的工作,必须加强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政协组织在政协民主监督中不是主体,而是平台。各级政协组织应加强对政协委员民主监督工作的组织和引导,将委员个体的监督变为政协有组织的监督,做到组织有力、操作有序、监督有效。要坚持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以反映问题的真实性、见解的独特性、建议的操作性为基础,以支持和服务为目的,依据政协章程,通过提出意见、批评、建议的方式,帮助督促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改进工作,更好地推动中央和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要积极探索新的监督方式,综合运用会议监督、视察监督、提案监督、专项监督以及其他形式的监督,努力形成党委重视、政府支持、政协主动、部门配合、群众欢迎的民主监督工作格局。同时,要规范工作程序,使各项民主监督按照一定的组织程序、规范要求进行,做到开展监督有计划、有题目、有载体、有成效。具体来说,就是要认真研究确定监督选题,制定全年监督计划,报党委批准转发,将政协监督主动纳入党委工作全局;明确监督的方式方法和基本程序,制定好监督的具体方案,依照宪法法律和政协章程有序开展;注重提升民主监督实效,使监督成果进入党政视野,协助党委政府解决问题、改进工作、增进团结、凝心聚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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